发文单位:永利皇宫463登录 | 成文日期:2020年12月29日 |
标 题:永利皇宫463登录关于广西主要支流龙江整治工程河池市左岸城区工业园区段项目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河政发〔2020〕38号) | |
发文字号:河政发〔2020〕38号 | 发布日期:2021年01月05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有关规定,广西主要支流龙江整治工程河池市左岸城区工业园区段项目建设用地需要征收金城江区东江镇东江社区下沙里村民小组,永康社区加相村民小组、桥头村民小组的部分集体土地,现将广西主要支流龙江整治工程河池市左岸城区工业园区段项目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广西主要支流龙江整治工程河池市左岸城区工业园区段项目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目的:本次征收土地全部用于广西主要支流龙江整治工程河池市左岸城区工业园区段项目建设,项目建设用途为水利设施用地,用于修建防洪堤和岸坡防护工程。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关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规定。
(三)征收土地位置、面积:征收土地涉及金城江区东江镇东江社区下沙里村民小组,永康社区加相村民小组、桥头村民小组集体土地共3.9313公顷(具体范围详见附件)。
二、征地补偿安置依据
按照《永利皇宫463登录办公室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河政办电〔2020〕13号)和《永利皇宫463登录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河政办发〔2015〕43号)实行。
三、土地利用现状及征地补偿标准
(一)土地利用现状。????????????????????????????????????单位:公顷
土地权属 | 地 类 性 质 | 总面积 | 农用地 | 建设用地 | |||||||
镇(乡) | 村民委员会 | 村民小组 | 小计 | 旱地 | 田坎 | 小计 | 采矿用地 | 城镇住宅用地 | 农村宅基地 | ||
东 江 镇 | 东江社区 | 下沙里村民小组 | 集体 | 0.9200 | 0.9200 | 0.8101 | 0.1099 | ||||
永康社区 | 桥头村民小组 | 集体 | 2.5678 | 1.9397 | 1.7079 | 0.2318 | 0.6281 | 0.4334 | 0.1597 | 0.0350 | |
永康社区 | 加相村民小组 | 集体 | 0.4435 | 0.4435 | 0.3905 | 0.0530 | |||||
合计 | 3.9313 | 3.3032 | 2.9085 | 0.3947 | 0.6281 | 0.4334 | 0.1597 | 0.0350 |
(二)土地补偿安置标准及金额。征地实行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按河政办电〔2020〕13号文件实行。具体补偿标准如下:
序 号 | 被征地集体 经济组织 | 地类 | 面积 (公顷) | 区片名称及编号 | 补偿标准 (万元/公顷) | 补偿金额 (万元) |
? 1 | 金城江区东江镇东江社区下沙里村民小组 | 农用地 | 0.9200 | 第二区片 (451202002) | 121.6440 | 111.9125 |
? 2 | 金城江区东江镇永康社区加相村民小组 | 农用地 | 0.4435 | 第二区片 (451202002) | 121.6440 | 53.9491 |
? 3 | 金城江区东江镇永康社区桥头村民小组 | 农用地 | 1.9397 | 第二区片 (451202002) | 121.6440 | 235.9529 |
建设用地 | 0.6281 | 第二区片 (451202002) | 48.6576 | 30.5618 | ||
合计 | 3.9313 | 432.3763 |
(三)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及建(构)筑物补偿。
被征收集体土地上的青苗、种植的零星果(树)木等地上附着物、有合法手续(证件)的房屋等地上建(构)筑物的补偿标准,按照《永利皇宫463登录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城市规划区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河政办发〔2015〕43号)规定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四)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人在公告期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金城江区东江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
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引导意见》(桂人社发〔2016〕46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实施细则》(桂人社发〔2017〕23号)的有关规定落实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及相关费用。
五、安置途径
货币安置及社会保障安置。
六、意见反馈及听证权利
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内容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送达市自然资源局(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颐园路120号,联系电话:0778-2085883);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内容要求听证的,请在收到听证告知书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请,送达市自然资源局(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颐园路120号,联系电话:0778-2085883)。逾期未提出意见及听证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意见及放弃听证。
特此公告。
附件:1.广西主要支流龙江整治工程河池市左岸城区工业园区段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图(A地块)
2.广西主要主流龙江整治工程河池市左岸城区工业园区段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图(B地块)
永利皇宫463登录 ?
2020年12月29日??
附件1
附件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联文件: